临近暑假,北京一中院于6月27日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通报自2010年以来该院审理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基本情况,并针对如何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分别对家长、学校和未成年作出“四要”提示。
被害人低龄化趋势明显 “熟人作案”约占31.87%
据介绍,2010年以来北京一中院审理了30余件强奸罪、强制侮辱猥亵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案件。
该院发现,被害人低龄化的趋势明显,“在我院审理的相关案件中,14岁以下未成年被害人约占全部性侵未成年被害人总人数的40%,年龄最小的被害人近4周岁。”北京一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燕表示。
另外,从罪犯与被害人关系来看,“熟人作案”约占全部案件的31.87%,而在猥亵儿童犯罪中,这一比重高达90%。
此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利用社交网络犯案的比例也很高,占到该院审理案件的60%左右。
北京一中院通过对近年来审理的案件分析发现,家长对孩子看护不力、青春叛逆期的未成年人脱离监管、网络交友不慎以及教职人员利用职业身份实施性侵是该类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结合上述情况,对于如何预防未成年人遭性侵,北京一中院的法官分别面向家长、学校和未成年人作出了“四要”提示。
家长四“要”
首先,作为家长要做好孩子的性启蒙教育,根据孩子的年龄阶段,有意识、有侧重地对他们进行性健康教育,包括哪里是隐私部位、隐私部位不能让别人接触、与异性交往有何禁忌等。
其次,要避免孩子到偏僻的地方与他人独处,增加陪伴孩子的时间,尽量避免孩子长时间在相对封闭的空间或偏僻地点与直系亲属以外的人独处。孩子去邻居、亲友家玩耍时,要尽量陪同并看护。
还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培养孩子对家长的信任,让孩子乐于与家长分享自己的经历,告知孩子如果任何人对她(他)做了让她(他)不舒服的事,都要及时告诉家长,不要隐瞒。家长要向孩子灌输正确的是非观,告诉孩子即使是自己的老师、长辈,做了伤害自己的事,也要勇敢地说“不”,不要因为其是权威性人物而害怕被惩罚、被责骂就选择隐瞒。
另外,要采用正确的方式保护孩子,家长在发现孩子有可能遭遇性侵时,首先要保持冷静。要及时将孩子所穿的衣服、内裤等保存起来,并立即拨打110报警。在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期间,家长要积极配合协助调查,尽可能地为有关部门提供更多的信息和线索。同时,还要密切关注孩子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状态,及时带孩子就医,多陪伴安慰孩子,让他们知道这不是她(他)的错,爸爸妈妈一样爱她(他),必要时带孩子接受专业心理疏导。
未成年人 “四要”
未成年人自身要加强防范,特别是对于幼童来说,要了解自己的身体,哪些是隐私部位,知道背心、裤衩、裙子遮盖的地方不能给别人看和摸;当别人摸你的背心、裤衩、裙子遮住的地方,要勇敢地拒绝。别人让你摸他(她)的隐私部位,也要勇敢地拒绝;当有人要带你看带有脱光衣服人体的书籍、视频、电影,要勇敢地拒绝。
并且,要勇敢求救,若遇到有人触摸自己的隐私部位或者做了让自己不舒服的事情,如是在公共场所要大声呼救,尽量引起更多人的注意;独自在家的时候要关好门窗,不让陌生人进屋,在密闭偏僻场所有人触摸自己的隐私部位,要立即说“不”,设法尽快离开后马上告诉自己的父母,绝不替坏人保守秘密。
同时,要慎待陌生人,外出时要了解周围环境,尽量结伴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车,绝对不能吃喝陌生人给的食品或饮料,不接受陌生人的同行要求,不拿陌生人给的物品。不去陌生人家中玩耍,不与陌生人单独在偏僻或封闭的地方独处。
另外,要谨慎交友,在网络上谨慎交友,选择正规、健康的软件、网站,不向网友透露个人真实信息,不单独与网友见面,不在外过夜或在他人家留宿。如因特殊原因在外过夜,要经过父母的允许并由熟人陪同。任何人以“谈恋爱”、“师生恋”等名义对自己实施性侵行为,都要严厉拒绝并及时报警。
学校四“要”
作为学校,要加强对教职人员的入职审查,对有性骚扰或性侵犯前科劣迹者,坚决拒之门外。定期对教职人员的师德、品行进行检查评估,发现行为异常的教职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绝不姑息。
同时,要完善校园管理机制,尽量避免教职员工与未成年人在封闭空间内独处,发现有品行不良的教职员工,学校不要做和事佬,不能帮助教职人员隐瞒罪行,要及时处理相关人员,可能构成犯罪的,及时向司法机关移交犯罪线索。定期倾听学生反映的情况,特别是要认真查实学生所反映的教职人员行为作风问题。
并且,要加强思想法制教育,适时开展性教育,把学校的法制课程、思想政治课程效果真正落到实处,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演习、演练。配合家长根据学生的年龄阶段,适时开设性安全教育课程,开展活动促进男女生之间健康、良好的关系,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异性,学会与异性正常交往。
此外,要加强与学生家长合作,学校可以通过建立家长QQ群、微信群等方式,方便家长之间、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家长会反馈学生在校表现,发现学生在校的不良行为,及时告知家长,力求学校与家长之间建立良好有效的沟通合作机制。